農村污水治理補短板從標準開始
日前,廣東省生態環境廳發布了《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排放標準》(以下簡稱《標準》),根據農村污水治理的實際情況和治理成本,《標準》控制項目較《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有所減少,標準限值設置有適當放寬,但現有農村污水治理設施仍面臨升級改造。
“梨花院落溶溶月,柳絮池塘淡淡風。”傳統鄉村生活總是給城市人以綠水青山、鳥語花香的美好想象。事實上,隨著農村經濟水平不斷提升,農民生活日益改善,農村環境欠賬問題也逐漸突顯。與城市相比,農村人居環境存在突出的短板,尤其是生活污水治理問題。
到農村去轉轉,不難發現,除了少數先富起來、有能力搞好生活污水處理的農村之外,大部分農村仍然處于“污水靠蒸發、垃圾靠風刮”狀態,生活污水采取直排、散排的方式——衛生間和廚房的污水就近排放,家庭養殖戶的污水排至地面,污水在地表順著地勢排至低洼處,形成露天污水池。任意散排至地表的污水,散發著難聞氣味,滋生細菌和蒼蠅,造成“臟、亂、差”,嚴重污染鄉村居住環境,影響村民身體健康。
一方面,這源于農村現狀。農村一般都是分散居住,尤其是山區、丘陵地區,村子規模不大,且村與村、村與鎮之間的距離較遠,導致生活污水集中處理有難度;另一方面,這囿于環保意識。由于傳統鄉村生活極少關注生活污水去向,農民相對缺乏環境保護意識。同時,受限于經濟條件,農村也不可能像城市一樣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去建設生活污水處理系統。即便建成了,也未必有能力維持日常運作,建得起、用不起反而容易造成資源浪費。
回到治理上來,一個難題在于,農村污水處理到底應該采用什么排放標準?行業內并沒有統一定論,我國也一直沒有制定出臺統一國標。2018年2月,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方案》,要求“各地區分類制定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放標準”。我省發布首個農村生活污水排放標準,可視為貫徹落實之舉。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千頭萬緒,制訂標準是第一步,也是關鍵一步。有了統一標準,后續工作就有了指引。
農村生活污水排放標準固然重要,但還不夠,更重要在于落地,將標準化為現實。無論從經濟條件還是現實出發,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路徑應該與城市集中處理、工廠化處理方式有所區別,必須秉著因地制宜、利用為先、就地就近、生態循環等原則,采取“一村一策”甚至“一戶一策”,充分利用村莊邊溝、自然坑塘等生態資源,開展生活污水原位消納和水資源利用,總結出一套符合農村特點、低成本、低能耗、易維護、高效率的污水處理技術體系。
由于縣、鄉鎮缺乏充足財力、人力和技術資源,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應遵循“市場的交給市場、專業的交給專業”原則,由專業公司來實施。在資金投入方面,應積極拓寬融資渠道,采取多元投資、多方參與等方式籌措建設資金。比如,以縣(市)為單位,采取PPP等模式,通過招商洽談,委托專業環保公司負責縣域內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給予環保公司和投資人回報。
針對農村生活污水排放特點,充分激發農民參與生活污水治理的內在動力,既可以實現少花錢或花小錢辦大事,還能大大提高治理效率。政府發揮引導作用,明確村民維護公共環境責任,庭院內部、房前屋后環境整治由農戶自己負責,村內公共空間整治以村民自治組織或村集體經濟組織為主;基層黨組織發揮戰斗堡壘作用,組織動員農民群眾自覺行動,培養形成維護村莊環境衛生的主人翁意識,主動投身農村生活污水治理。
小康全面不全面,環境質量是關鍵。補齊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還廣大農村良好的生態環境,是一件關乎農村小康、農民福祉的大事,必須以標準修訂為契機,著力抓好此項工作。